- 委任⼀位合資⼈仕為⼯作地⽅進⾏風險評估
- 合資格⼈⼠進⾏空氣測試及風險評估,提交風險評估報告(包括建議的紓緩措施)予船長。
- 船長指派⾼級船員(⼤副)執⾏建議事項(如通風、圍欄、臺架、候命⼈員、救援設備等)以消除危害或將意外風險降低⾄可接受的情度。
- ⼤副會向船長進⾏安全簡報,簡報範圍應包括已識別的危害及相應的防範措施。
- ⼤副授予船員進入/⼯作許可証。
- 取得⼯作許可証後,⼤副安排最少2名船員穿上安全⼯作服並帶齊裝備,如防爆⼿電筒,通話器,⾃吸式呼吸器…等,⼀起進入密閉空間⼯作。
- 密閉空間⾨外亦需派⼈守候並與入內⼯作⼈仕保持密切聯絡,如發現任何不尋常情形,應立即報告並要求增援
- ⼤副應對⼯作程序進⾏監控,以確保預防措施得以嚴格遵從。 同時亦對⼯作地⽅作出緊密監察。在需要時,啓動緊急應變程序。
- 完成⼯作後,應向船長會報並在⾨外掛上「不准內進」告示牌
